教学[2015]24号
关于组织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选课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
为做好本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具有选课性质课程的选课通知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组织好本单位学生选课工作。人文类选修课程的选课工作将另行安排。
一、 选课办法与要求
1. 查询选课目录,请登陆教务处网站最新公告栏查看:“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具有选课性质课程目录”。
2. 选课办法:请登陆http://202.118.31.243:8080/xk_login.jsp,并严格按照选课的操作说明进行网上选课,原则上不能跨校区选课。
3. 选课时间:2015年7月15日12:30~7月21日24:00结束。
学生在选课期间,如有选课方面的问题,必须在2015年7月15日12:30~7月20日14:00之前提出并反映到学生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及时解决。
2015年7月20日为改选课时间。对于选择因选课人数没有达到学校规定开课人数(具有选课性质课程开课人数为10人以上)而停开课的同学,须在7月20日重新选课。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改选课,其责任自负。
4.确认选课结果:请同学们必须在2015年7月20日14:00以后查看并确认自己的选课结果,尤其注意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不能开设,一定要在规定的选课时间结束前另行选课。网上选课采取即选即出结果的方式进行,请选课的同学注意自己所选择课程的上课时间与地点,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对选课界面课表下面提示的“已选择未安排课次的课程”,表明已选中此课,按班级课表该课程的安排上课即可。
5.选课场所:①可任意选择能够登录东北大学校园网的电脑选课;②在选课时间内,学校计算中心在保证正常教学的情况下提供上机选课的方便,请选择计算中心上网选课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计算中心联系上网选课事宜。
6.查询学分:选课前请到网上查询个人修读学分情况。
7.选课结果以网上注册为准,在任课教师处登记者无效。
8.选课注意事项:
⑴、认真理解下发的选课文件。在选课目录中查找学生本人可以选择的课程。
⑵、掌握专业培养计划的内容,通晓学生本人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各个课群的学分要求,决定如何选课。
⑶、对于选课过程有不明确的问题,一定要和所在学院教学办联系,由学教院教学办负责处理。
⑷、选课是学生本人的个人行为,不要委托他人。
⑸、一定要在选课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
⑹、一定要确认选课结果。尤其是选课人数达不到10人的课程,一般不予开设。对选中选课人数不到的10人的课程,一定要在选课时间内进行改选课,否则有可能影响学生本人的课群内课程的选修学分。对分级分项的课程要记住级别、项目、教师的名字。
⑺、选课课表与班级课表对照核实,对在选课界面下面提示的“已选择未按排课次的课程”要按班级课表上课。
⑻、学生本人应保护好密码,避免被他人盗用。
⑼、对具有选课性质的课程只允许按班级课表中的课程进行选课注册,注册到其他任课教师的课程视为无效注册,由此导致课程成绩无效,后果自负。
⑽、在选课时间内,可进行选课与退课。注意避免错选、漏选课程。尤其是大学英语课程,每个级别分为大学英语、大学英语(听力)、大学英语(自主学习)三部分内容,必须选全。
⑾、参与选课学生保留本人的选课课表。
9.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教学办公室及时了解学生选课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详细记录,与教学管理科共同商讨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10. 2014级机械类、材料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等大类专业学生因专业分流工作未进行,此次不参与选课,在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按学学籍异动学生组织参加具有选课性质课程及人文类课程的选课工作,时间将另行安排。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务处 选课 通知
抄发:各相关单位
东北大学教务处 2015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