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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16年“阳光培育计划” 受助学生回报社会实践活动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5 10:13:16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将对国家、社会和学校的感激之情转化为反哺回报社会的爱心行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学生指导服务中心协同校团委,组织开展东北大学2016年“阳光培育计划”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选题

阳光培育·受助学子爱心回馈社会专项实践团

二、选题要求

深入实施阳光培育计划,立足感恩教育,组织受资助的学生群体,利用假期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通过反哺回报社会的爱心行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

阳光培育·受助学子爱心回馈社会专项实践团应重点围绕以下几个领域开展实践:

1开展教育帮扶,参与爱心支教活动;

2、服务社区建设,为社区提供高水平的知识咨询和专业援助;

3、开展扶弱助残,为空巢老人、残障人士、低保人群等弱势群体提供帮助;

4、开展政策宣传,走访2016年录取新生,介绍国家及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发放政策宣传材料。

.申报说明

1、阳光培育·受助学子爱心回馈社会专项实践立项由学生指导服务中心单独组织评审。每个学院限上报一支队伍,按要求统一汇总至校团委,每个团队人数为4-6人,要求队员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同时应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能够撰写相关活动报告、新闻报道及微信推送。

2、增加对受助学子回报社会实践行动的资助力度,辽宁省内团队最高资助额度为1500元,省外团队最高资助额度为3000元,其中按照要求(确定团队之后单独介绍此项工作)增加对国家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内容的团队,如宣传走访效果突出、反响良好可适度提高资助标准。经费报销应严格按照《东北大学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执行。

3、各团队应在开展实践期间撰写相关新闻报道、微信推送及个人和团队体会、总结,需拍摄高质量图片和D V资料,学生指导服务中心将以材料评审和答辩等方式评组织各团队参加学校优秀社会实践奖项评选,并将优秀实践成果汇编成册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多媒体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四、其它

其它规定及要求请参照校团委发放的相关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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