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31 15:37:06
教学〔2016〕25号
东北大学关于本科生课程成绩基本信息
管理相关规定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成绩基本信息,按照《东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东北大学关于本科生课程考核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成绩基本信息管理含以下几个部分:成绩基本信息构成,成绩名单生成、维护,成绩录入、修改、存档,成绩的发布等。
一、成绩基本信息构成及管理模式
(一)成绩基本信息包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分制、课群、课程类型、成绩类型、学时、学分、总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等;除总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外,其它信息简称成绩名单,成绩名单依据培养计划及教学任务自动生成。
(二)根据《东北大学关于本科生课程考核改革的意见》文件规定,课程总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三部分构成。
(三)根据《东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文件规定,成绩的分制有三种:百分制、五级分制、二级分制;分制来自培养计划及教学任务,教师不能随意更改。
(四)按照《东北大学学分绩点和选修学分替代制度的相关规定》,我校按照规定算法为学生提供总平均学分绩点,简称GPA。
在学分绩点制度基础上,各学院负责按照GPA对学生进行专业排名。
(五)成绩基本信息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任课教师、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共同管理。学院负责组织教师录入、维护、修改课程成绩基本信息及成绩单归档等工作,教务处负责成绩数据的监管、数据维护、安全备份、特殊成绩处理等工作。
原则上,成绩名单应与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三者保持绝对一致;在成绩名单生成后,不允许对三者之一随意更改。
二、成绩名单生成
(一)确保成绩名单与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三者一致。
在成绩名单生成前,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负责组织学院核查教学计划与教学任务中的成绩名单信息是否一致,查找并解决问题;校对教学计划、教学任务本身的合理性,确保正确无误。
(二)每学期第三周产生成绩名单
对正确的教学任务,按照上课对象从相应专业教学计划中取出相关信息,产生成绩名单;对于不正确的教学任务,不予生成名单,责令相关负责单位限期修改,逾期仍存在问题造成成绩名单无法生成、任课教师无法打印点名册等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承担。
(三)点名册打印
成绩名单产生后,任课教师可到教务处网站打印上课点名册。
(四)系统冻结已产生成绩名单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不允许随意修改与成绩相关的所有信息。
三、成绩名单维护
(一)成绩名单的增加、删除、修改一般需经过学院、教务处两级审批程序。
(二)成绩名单的增加
学生补选课、跨专业选课、重考报名等需要增加成绩名单,先由学生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选课、考试主管部门,待履行处内审批程序和手续后选课并产生成绩名单。
(三)成绩名单删除
如因故需删除成绩名单,由学生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待履行处内审批程序和手续后予以删除。
(四)成绩名单修改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修改成绩名单者,需学院提出申请,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待履行处内审批程序和手续后予以修改。
如果对培养计划、教学任务的修改涉及到成绩名单信息,必须履行处内审批程序和手续后予以修改,并将其及时同步到成绩基本信息中。
四、成绩录入及归档
(一)录入时间要求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录入学生成绩到综合教务系统。无故不按时提交成绩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或影响学生分流、转专业、推免、评奖评优等切身利益者,学校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个别严重者将按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等处理。
(二)成绩的折算公式、录入流程等
我校学生总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三部分根据一定规则折算构成。任课教师可自主设定折算规则,将三项成绩、权重系数等录入教务系统,在开课时负责向学生解释各项成绩的构成和考核方法、权重、折算方法等。
1.百分制成绩折算及录入
为了方便教师录入成绩,结合工作实际,在教务系统中设计提供两种折算方法,教师可以任选其一:
(1)相加法(公式一):由教师设定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三项成绩的满分值,三个满分相加必等于100分。例如:三项成绩满分别为20分、30分、50分,则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相应学生的三个成绩必须小于或等于设定的满分值。
(2)系数法(公式二):由教师设定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的权重系数(系数之和为1),但要求三个满分值都为100,加权相加后产生总成绩。例如:某教师设定平时成绩系数0.3,期中成绩系数0.3,期末成绩系数0.4,学生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分别为100分、70分、80分,则总成绩=100×0.3+70×0.3+80×0.4=83分。
2.五级分制、二级分制成绩的折算及录入
我校规定考查课才能采用五级分制、二级分制计分。由于考查课及其分制的特殊性,系统无法折算,所以不设定任何公式,由教师线下根据学生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等实际情况折算总成绩后直接录入教务系统。
(三)成绩归档
任课教师在网上审核提交成绩后,需及时打印成绩报告单并签字后交开课单位教学办公室存档。
学生毕业后,学院教务管理人员需按要求打印学生最终成绩单交档案馆存档。
五、成绩修改程序
结合《东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等规定,成绩修改程序如下:
(一)成绩评定后,一经上报即不得随意修改。
(二)确有差错必须改正时,有关教师填写《东北大学成绩修改申请单》,经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院长审批后交学院教学办,教学办审核后,统一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将成绩修改申请单发回,由任课教师上网更正修改。
(三)成绩更改后,任课教师应打印新的成绩报告单,及时交开课单位存档。
六、成绩发布和成绩单出具
(一)在教务处网站提供学生成绩及绩点查询。
(二)各学院负责学生成绩、绩点等相关事宜的咨询和政策解读、绩点排名计算等。
(三)在校学生可使用成绩单自助打印系统自行打印成绩单。
(四)已毕业学生以档案馆出具的加盖档案馆公章的成绩存档文件为有效文件,学院和教务处不再另行出具毕业生成绩单。
教务处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