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4]58号)和《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8]71号)以及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实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际,特成立“工商管理学院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小组成员
组 长:马钦海 郝树满
副组长:孙新波 郁培丽 严立宁
成 员:石 天 杜 洋 孙建伟 杨 光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及特殊情况的处理。
2、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工商管理学院
2018年9月7日
工商管理学院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根据《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4]58号)和《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8]71号)以及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近年来实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4、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5、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
6、因考试作弊、违法违纪等所受处分已解除者推免权益不受影响。
7、按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取整)内(创新特长评定推免生、支教类推免生等另有规定除外)。
二、总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及排名办法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在校前三年专业总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进行综合排名。总平均学分绩点按照东大教字[2010]53号文件规定计算得出。
2、参与计算专业人数及排名的学生指在东北大学教务处注册的在籍学生,不包括留学生等。
3、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指实际的排名,即使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资格或不符合条件,后面的名次也不能提前。
4、如需跨专业排名,则按照学生专业名次除以专业总人数得出的结果进行升序排列。
三、遴选办法及推免资格的确定
推免名额由创新特长评定、学业成绩认定、支教团选拔三种方式构成。
1、创新特长评定遴选
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8]71号)文件要求,学院根据创新创业学院下发的创新特长推免研究生资格名单,组织进行创新特长生公开答辩,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可不受专业综合排名限制获得推免资格。
2、学业成绩认定遴选
学业成绩认定学生名额(含补偿名额)依据教务处下达的指标及扣除创新特长评定学生后的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给各专业。
(1)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根据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确定学业成绩认定学生的推免生资格。
(2)符合条件“在校前三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一等奖学金或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的学生,如能够进入按学业成绩认定学生额定推免名额的120%以内(按向下取整计算)划定的推荐备选名单,可递进替换额定推免名额中后20%无“双优”资格学生,先获得学业成绩认定学生的推免生资格。
(3)补偿名额,按照《国防科技大学接收“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攻读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需求》文件中“工业工程专业1个补偿计划,专业排名前40%,且获得国防科技大学系统工程学院2019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结业证书”遴选条件推选,获得推选资格的学生按照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
3、支教团选拔
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8]71号)文件要求,支教团推免名额按国家规定单列,具体申请条件、分配方案等由学校团委负责制定。
四、推荐的组织与实施
1、在工商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推荐遴选工作由学院本科课程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研究生课程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配合工作。
2、推荐工作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操作。
3、待遴选工作结束后,获得推免资格学生需填写《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学院不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就业等各种手续证明材料。
4、若发现不实之处或经查实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具体责任者追究责任。
五、推荐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完成日期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9月6日 | 教务处召开推免工作布置会议,下发推免名额及创新特长评定学生名单。 |
9月7日 | 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综合排名。 |
9月8日 | 学院起草推荐遴选工作办法,上报教务处待审批。 |
9月9日 | 学院根据各专业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和学校下发的推免名额及创新特长评定学生名单,确定学业成绩认定学生的推免资格入围名单。本科办审核入围者的基本条件第5、6、7条,学生办审核入围者的基本条件第1-4条以及具有“双优”资格学生。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
9月10日 | 上午9:00学院进行创新特长推免学生公开答辩,并将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
9月10日 | 学校批准工作办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通知学生查看。 |
9月12日 | 上午10:00,组织推免学生进行政策宣讲,确定推免名单,填写统一模板的《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承诺不放弃推免生资格,不再办理出国留学、就业等手续(如成绩单及学籍证明等),做好教务处网站报名前期准备。 |
9月12日 | 下午14:00,组织经公示后确认的推免学生开始在本校教务处网站上报名、确认、上报,严禁出现数据错误。 |
9月13日 下午14:00 至9月底 | 接受推免学生申报材料审核签批事宜。 |
9月25日 | 推荐工作结束。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密切关注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
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