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工作纪律现象,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工商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术语解释
“三违”行为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校规校纪等行为。
第三条 相关要求
(一)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造成事故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对发现的普遍性“三违”行为问题,院内将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
(三)一年内,经处内检查发现个人累计出现3次“三违”行为,将给予当事人处内通报批评,再次发生“三违”行为的,将结合学院的绩效考核相关办法,对当事人的绩效津贴标准进行调减。
第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工商管理学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