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及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清明节及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共3天。4月5日(星期五)的课放掉不补。
二、劳动节: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照常上班(上课)。其中,4月28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四)的课,5月5日(星期日)上5月3日(星期五)的课。5月1日(星期三)放掉的课不补。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