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协议书 甲方(捐赠方): 乙方(受赠单位):张学良教育基金会 为助推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发展,弘扬和倡导社会责任的善行,表达对管理教育事业的热爱和支持,表达对母校的爱心和厚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参照《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捐赠金额: □货币捐赠,金额: 元人民币;□单次捐赠 □分 期捐赠,每期 元,每期间隔 月,周期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 □实物捐赠,实物: ;价值: 元人民币。 二、捐赠财物用途: □非指定用途捐赠(将由学院捐赠资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用于学院教育建设与发展)。 □指定用途捐赠: 1.改善学院办学设施条件。 □用于学院建筑物建设和改造,包括楼馆、会议室、教室、研讨室、办公室等。 □用于添置或更新研究、办公、学习等设施。 2. 师资发展与科学研究。 □设置特定教研岗位。□设立研究中心。 □资助教师科研、教学活动。 □国际交流活动。 □奖励优秀教师。 3. 奖助学金。 □用于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贫困生助学金。 □学生海外留(访)学基金。 □大学生创新基金。 □研究生助研基金等。 4. 其他项目或要求。请指明: 。 三、冠名捐赠: □非冠名捐赠。 □冠名捐赠。(学院将与您联系,根据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及冠名办法,进一步确定冠名方式)。 四、捐赠财物交付时间及方式: 1. 货币捐赠:请将捐赠款项汇入以下帐户,并请注明汇款用途“捐赠·管”字样,收款单位将及时给付收据。 汇款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开户名称:张学良教育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 帐 号:21001464601059123466 2. 实物捐赠:请具体联系学院捐赠财物管理委员会联络处。 五、甲方保证所捐赠资金财产属于其有权处理的合法财产,并有权对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查询,乙方要如实回复。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有不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张学良教育基金会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